计票前的准备工作
封存票箱与检查
投票结束后,需当众封存票箱,确保选票在计票前未被篡改或泄露。
检查票箱密封情况,确认无误后开启票箱,清点选票总数(包括有效票和废票)。
准备计票工具
所需物品:计算器、统计表、中性笔、红色 / 蓝色标记笔、胶水 / 订书机(用于粘贴选票存根)、放大镜(如有模糊选票需辨认)等。
提前培训计票人员,明确计票规则、分工(如唱票、计票、监票)和纪律要求。
人员资质与职责分离
计票人员资格审查:
选拔政治中立、无利益关联的人员(如公务员、公证员、第三方机构人员),通过背景调查和培训考核,签署保密协议。
实行回避制度,候选人近亲属、竞选团队成员不得参与计票。
岗位分工制衡:
设立唱票员、计票员、监票员三权分立岗位,三者分别由不同机构人员担任(如行政部门、司法部门、社会组织代表),相互监督、互不兼任。
重大选举可引入国际观察员或独立审计机构,全程见证计票过程。
数据记录与公示的可追溯性
选票原始凭证留存:
每张选票编号与选民登记信息关联(但需隐藏选民身份,保障隐私),废票需单独封存并由监票人签字注明原因。
采用纸质选票为主、电子系统为辅的双轨制,电子数据需与纸质记录一一对应,防止单一系统故障或篡改风险。
计票结果多级公示:
现场公示:计票结束后立即公布各候选人得票数、有效票总数、废票数量,由计票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。
官方渠道公示:通过政府网站、主流媒体等平台发布详细计票报告,包括分选区统计数据、得票率、当选人名单等,接受公众查询。
异议期制度:设定固定期限(如 5 个工作日),允许相关方对计票结果提出书面质疑,选举委员会需在限期内公开复核过程和结论。
争议处理的程序化
层级化裁决流程:
基层复核:由选区计票小组对争议选票或数据初步核查,3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。
上级仲裁:对基层结果不服的,可向县级以上选举委员会申请复核,由法律、统计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,公开听证后作出裁决。
司法终审:对行政裁决仍有异议的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作出终判决。
紧急处置预案:
若出现大规模计票错误、设备故障或舞弊证据,选举委员会可依法暂停计票,启动备用方案(如启用纸质选票人工重计),并及时向公众说明情况。